东方雨虹昆明风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东方雨虹昆明风行防水材料生产基地(二期)”公示如下: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东方雨虹昆明风行防水材料生产基地(二期)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单位:昆明风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昆明风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2018年7月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 吕学强 (签字)
编制单位法人代表: 吕学强 (签字)
项 目 负 责 人: 吕学强
填 表 人: 吕学强
建设单位:昆明风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昆明风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电话:13632106386 电话:13632106386
传真:0871-65362350 传真:0871-65362350
邮编:650311 邮编:650311
地址:安宁市禄脿街道办事处 地址:安宁市禄脿街道办事处
安丰营村委会上禄脿村民小组 安丰营村委会上禄脿村民小组
目 录
表一 建设项目名称及验收监测依据 - 1 -
表二 建设项目生产工艺及污染物产出流程(附示意图) - 6 -
表三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 23 -
表四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 26 -
表五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 40 -
表六 验收监测内容 - 42 -
表七 生产工况及监测结果 - 44 -
表八 验收监测结论 - 51 -
前 言
东方雨虹昆明风行防水材料生产基地项目为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投资备案[2010]168号文批准备案的项目,2011年3月云南省设计院受委托编制了《东方雨虹昆明风行防水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称为“报告表”),并于2011年6月取得批复(昆环保复[2011]236号)。昆明风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取得报告表批复后,开始投入该项目的建设,于2013年7月正式动工。由于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实际内容与环评情况发生了变化,建设单位于2015年5月19日委托重庆浩力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承担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的编制。于2015年10月15日取得了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环境保护局关于东方雨虹昆明风行防水材料基地环境影响补充报告的复函。
2016年1月,昆明风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昆明市环境监测中心对东方雨虹昆明风行防水材料基地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内容为:项目建设的SBS卷材生产线1条、防水材料生产线和内外墙涂料生产线各1条、JS水泥基防水涂料生产线1条、JS水泥基废水涂料粉料生产线1条。年生产SBS改性沥青卷材1000万㎡、防水涂料2万吨、内外墙涂料3万吨及项目生产厂房、库房、研发中心及办公楼、宿舍、食堂、污水处理站等相关环保配套措施。目前已完成一期验收,取得排污许可证。
一期验收时,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情况变化为:(1)环评设计建设SBS卷材生产线2条,生产SBS改性沥青卷材2000万㎡,实际建设SBS卷材生产线1条,生产SBS改性沥青卷材1000万㎡。其余实际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剩余一条生产SBS改性沥青卷材1000万㎡生产线作为二期验收内容。
根据现场踏勘,为了强化厂内清洁生产,优化厂内废气治理设施,降低燃煤导热油炉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公司拆除原有锅炉房一期已建设的燃煤导热油炉,新建一台以“清洁燃料”天然气为燃料的导热油炉。导热油炉煤改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昆明风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委托临沧尚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昆明风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导热油炉煤改气技术改造项目》,待取得批复后将单独开展《昆明风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导热油炉煤改气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因此本次二期工程验收内容为:对新增的第二条SBS卷材生产线及配套环保设施进行验收,燃气导热油炉不纳入本次验收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三同时”制度要求,该项目需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查清本工程在建设过程中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通过对项目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周边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根据验收监测的技术要求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于2018年4月26-27日委托云南环绿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现场监测,在收集和分析验收监测报告等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编制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项目名称 |
东方雨虹昆明风行防水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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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名称 |
昆明风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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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改扩建()技改()迁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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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安宁市禄脿街道办事处安丰营村委会上禄脿村民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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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名称 |
SBS改性沥青卷材、防水涂料、内外墙涂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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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生产能力 |
年生产SBS改性沥青卷材2000万m2、防水涂料2万吨、内外墙涂料3万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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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生产能力 |
年生产SBS改性沥青卷材2000万m2、防水涂料2万吨、内外墙涂料3万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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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
2011年3月(原环评) 2015年5月(补充环评) 2018年7月(补充报告) |
开工建设日期 |
2013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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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试时间 |
2018年3月 |
现场监测时间 |
2018年4月26-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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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
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原环评) 滇中产业聚集区环保局(补充报告) |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
云南省设计院(原环评) 重庆浩力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补充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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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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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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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概算 |
31500万元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832万元 |
比例 |
2.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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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总投资 |
31500万元 |
实际环保投资 |
832万元 |
比例 |
2.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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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依据 |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3、《东方雨虹昆明风行防水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1年3月); 4、《东方雨虹昆明风行防水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2015年5月); 5、昆明市环保局《关于<东方雨虹昆明风行防水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昆环保复[2011]236号)(2011年6月28日); 6、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环保局《关于<东方雨虹昆明风行防水材料生产基地环境影响补充报告>的复函》(201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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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标号、级别、限值 |
1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项目区环境空气功能属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表1-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mg/m3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区附近地表水为禄裱河支流,禄裱河支流由南向北进入禄裱河,禄裱河流经新房子村,最后在约4.5km的地方汇入螳螂川,《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年)》未对禄裱河进行规划,根据查阅安宁市已批复的文件及向相关部门咨询后可知,项目区附近的禄裱河的水环境功能为工业用水、农业用水,为Ⅲ类水体,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水质标准。 表1-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
(3)声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标准值见表1-3。
表1-3 环境噪声限值 单位:dB(A)
(4)有毒物质容许浓度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容许浓度》(GBZ2-2002)。 表1-4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容许浓度 mg/m³
二、监测评价标准 (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①导热油炉废气排放标准 待《昆明风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导热油炉煤改气技术改造项目》取得批复后,燃气导热油炉将单独开展《昆明风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导热油炉煤改气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因此本报告暂不设置导热油炉废气排放标准。 ②卷材车间废气排放标准 卷材车间废气排放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要求,即:有组织排放沥青烟≤40mg/m³,排放速率≤0.8kg/h,苯≤12mg/m³,排放速率≤1.9kg/h,甲苯≤40mg/m³,排放速率≤11.6kg/h、二甲苯≤70mg/m³,排放速率≤3.8kg/h,非甲烷总烃≤120mg/m³,排放速率≤35kg/h,苯并芘≤0.3×10-3mg/m³,排放速率≤0.1875×10-3kg/h,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25米,限值见下表。 表1-5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单位:mg/m3
③撒砂机废气排放标准 SBS卷材车间撒砂机气排放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要求,即:颗粒物≤120mg/m³,排放速率≤3.5kg/h,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排放标准如下: 表1-6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单位:mg/m3
④无组织废气排放标准 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要求,即:苯并芘≤0.008ug/m³,苯≤0.40mg/m³,甲苯≤2.4mg/m³,二甲苯≤1.2mg/m³,非甲烷总烃≤4.0mg/m³,颗粒物≤1.0mg/m³,沥青烟不得有明显无组织排放。 表1-7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单位:mg/m3
恶臭污染物执行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1-8 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2)废水排放标准 项目污水经过中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及洒水降尘,执行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道路清扫、绿化标准。 表1-9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
(3)噪声排放标准 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表1-10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
(4)固体废弃物排放标准 一般固废执行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危废执行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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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外墙
涂料车间 |
建设内外墙涂料间 |
建设内外墙涂料车间 |
建设内外墙涂料车间 |
与补充报告一致(一期已验) |
建设库房 |
建设库房 |
建设库房 |
建设库房 |
与补充报告一致(一期已验) |
建设研发中
建设研发中心、辅助库房 |
建设研发中心、辅助库房 |
建设研发中心、辅助库房 |
与补充报告一致(一期已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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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完成厂区绿化 |
全面完成厂区绿化 |
全面完成厂区绿化 |
全面完成厂区绿化 |
与补充报告一致(一期已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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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生产设备 |
建设SBS卷材生产线一条 |
建设SBS卷材生产线一条 |
建设SBS卷材生产线一条 |
建设SBS卷材生产线一条 |
与补充报告一致(一期已验) |
建设供配电线路设备安装 |
建设供配电线路设备安装 |
建设供配电线路设备安装 |
建设供配电线路设备安装 |
与补充报告一致(一期已验) |
建设防水涂
生产线的设
与补充报告一致(一期已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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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生产设备 |
建设第二条SBS卷材生产线 |
建设第二条SBS卷材生产线 |
暂未建设 |
建设第二条SBS卷材生产线 |
与补充报告一致(一期已验) |
建设内外墙涂料设备安装 |
建设内外墙涂料设备安装 |
建设内外墙涂料设备安装 |
建设内外墙涂料设备安装 |
与补充报告一致(一期已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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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化验、研发生产设备安装 |
建设化验、研发生产设备安装 |
建设化验、研发生产设备安装 |
建设化验、研发生产设备安装 |
与补充报告一致(一期已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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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站 |
12m³/d |
12m³/d |
12m³/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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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补充报告一致(一期已验) |
沥青烟气治理设备 |
二套工艺为“抽风机+1套管冷凝+高效吸滤式油烟净化器+石粉吸附+电除尘器的除尘措施,25m高排气筒 |
一套工艺为“集气罩+油喷淋+静电除尘+过滤+水喷淋”的除尘措施,30m高烟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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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工艺为“集气罩+油喷淋+静电除尘+过滤+水喷淋”的除尘措施,30m高烟囱 |
一套工艺为“集气罩+油喷淋+静电除尘+过滤+水喷淋”的除尘措施,30m高烟囱 |
与补充报告一致(一期已验) |
撒砂机粉尘 |
2套袋式除尘器+抽风机+15m高排气筒 |
2套抽风机+袋式除尘器,25m高烟囱 |
2套袋式除尘器+抽风机+15m高排气筒 |
2套袋式除尘器+抽风机+15m高排气筒 |
与补充报告一致(一期已验) |
导热炉 |
旋风除尘器+水沫除尘+抽风机+25m高排气筒 |
(第一次补充)旋风除尘器+水沫除尘+双碱法”脱硫装置+25m高排气筒 |
旋风除尘器+水沫除尘+双碱法”脱硫装置+25m高排气筒 |
拆除原有燃煤导热油炉,新增1台燃气导热油炉,以天然气为燃料,燃烧废气经13.5m高排气筒排放 |
进行优化调整,拆除原有燃煤导热油炉,新增1台燃气导热油炉(单独进行验收,不纳入本次验收内容) |
事故水池 |
500m³ |
200m³ |
200m³ |
200m³ |
与补充报告一致(一期已验) |
废物垃圾箱 |
50个 |
50个 |
50个 |
50个 |
与补充报告一致(一期已验) |
沥青储罐 |
5个,其中2个8000m³,3个1000m³,共计19000m³ |
7个,其中2个7000m³,1个3000m³,4个500m3共计19000m³ |
7个,其中2个7000m³,1个3000m³,4个500m3共计19000m³ |
7个,其中2个7000m³,1个3000m³,4个500m3共计19000m³ |
与补充报告一致(一期已验) |
施工期 沉淀池 |
施工期废水经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
施工期废水经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
施工期废水经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
施工期废水经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
与补充报告一致(一期已验) |
生活垃圾 收集 |
生活垃圾委托有资质的部门及时清运 |
生活垃圾委托有资质的部门及时清运 |
生活垃圾委托有资质的部门及时清运 |
生活垃圾委托有资质的部门及时清运 |
与补充报告一致(一期已验) |
边角料堆处 |
设置危废暂存间 |
不设置危废 暂存间 |
设置危废 暂存间 |
设置危废 暂存间 |
与补充报告一致(一期已验) |
绿化面积 |
16008m³ |
9405 m³ |
9405 m³ |
9405 m³ |
与补充报告一致(一期已验) |
绿化率 |
20% |
28% |
28% |
28% |
与补充报告一致(一期已验) |
环保投资 |
419 |
832(第一次补充报告) |
832 |
852 |
导热油炉煤改气优化,增加50万元 |
表三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附处理流程示意图、标出废水、废气、厂界噪声监测点位)
3.1 运营期废水处理和排放情况废水废水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度,根据了解,项目周边设置有市政雨水管网,项目区内的雨水经过雨水管道排入市政雨水管网中,雨水不进行收集处理。 (1)生活废水:项目二期完工后,不新增员工,生活污水量未新增,与一期一致。生活废水主要是生产办公室办公废水食堂及宿舍产生的废水,排放量约8m3/d,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中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绿化,污水不外排。
注:表示废水监测采样点 图3.1-1 项目生活废水流向及监测点位图 (2)生产废水: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卷材车间生产过程中的冷却水、水沫除尘用水、沥青烟处理系统“水喷淋”产生的废水,其中冷却水为循环用水,不产生废水;“双碱法”脱硫损耗1.5m3/d,废渣带走0.5 m3/d,其余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沥青烟处理系统“水喷淋”产生的废水经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2 运营期废气处理和排放情况 (1)卷材车间废气(G1、T1) G1排放点指卷材车间的30m烟囱排放点,T1指与有组织排放点相对应的无组织排放点,废气中污染物主要为沥青烟气、TOVC废气及苯并芘。 本项目沥青烟气及TVOC废气采用同一套装置处理。沥青烟气及TVOC废气采用“集气罩+油喷淋+静电除尘+过滤+水喷淋+30m排气筒”的工艺进行废气的处置。TVOC废气在异味控制器处进行处理。 具体工艺流程如下:
图3.2-1 沥青烟气处理工艺流程图 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如下: ①有组织沥青烟气、苯并芘、TVOC 本项目生产线为密闭系统,设计中在各产污点设置集气罩,并设置了2台风抽风机对各产生点产生的废气进行抽取,沥青烟经“集气罩+油喷淋+静电除尘+过滤+水喷淋”装置净化后与一期SBS卷材生产线沥青烟气及TVOC废气共用1根30米烟囱排放。 ②无组织沥青烟气、苯并芘、TVOC 卷材车间废气经有组织收集点收集处理后,无组织废气排放较少。 (2)撒砂机废气(G2、T2) G2排放点指卷材车间撒砂机净化设施后的15m烟囱排放点,T2指与有组织排放点相对应的无组织排放点,其主要污染物为撒砂机产生的粉尘。 ①有组织粉尘 项目撒砂机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在撒砂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扬尘,设计中在产污点设置集气罩,并设置了1台抽风机对粉尘产生点进行抽风,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一期SBS卷材生产线撒砂机共用1根15米烟囱排放。 ②无组织粉尘 项目的集气效率为95%,废气经有组织收集点收集处理后,无组织废气排放较少。 (3)导热炉废气(G3) 本项目热源为导热油炉供给。导热油炉供热用天然气作燃料,燃烧过程中会产生烟尘、NOx和SO2。由于天然气为清洁能源,因此燃烧废气经13.5m高排气筒排放。(注:待《昆明风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导热油炉煤改气技术改造项目》取得批复后,燃气导热油炉将单独开展《昆明风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导热油炉煤改气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此次验收不包含此部分内容) 3.3 噪声 建设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中机械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中水处理站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和厂界绿化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3.4 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1)一般固废包括生活垃圾、边角料、废品、撒砂机及涂料车间收尘灰、直线筛筛上物、水沫除尘收尘渣及炉渣。 ①卷材车间边角料、废品属,经过收集后由供应商负责回收。 ②撒砂机及涂料车间收尘灰经收集后循环利用。 ③直线筛筛上物集中收集后由供应商负责收回。 ④水沫除尘收尘渣定期由水泥厂拉走作水泥混合材料。 ⑤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进入污水站内的干化池,脱水至60%后与生活垃圾一同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危险废物包括:①化工原料包装物,②废沥青油,③阻根剂包装桶,④废油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集中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处置。 综上所诉,项目固体废弃物处置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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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 4.1.1 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设置中水处理站,经监测,项目废水经处中水站处理达到(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即:pH6~9,色(度)≤30,嗅:无不快感,浊度(NTU)≤10,溶解性总固体≤1000 mg/L,五日生化需氧量≤15 mg/L,氨氮≤10 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1.0 mg/L,溶解氧≥1.0 mg/L,总余氯:接触30min后≥1.0 mg/L,管网末端≥0.2 mg/L,总大肠菌群≤3个/L。废水处理达标后于道路清扫、绿化,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4.1.2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来自熔融沥青、胎基浸涂加热、撒砂、原料加工、粉料包装等生产废气,垃圾收集设施异味、汽车尾气。 (1)有组织废气 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生产过程中导热炉废气,经过“旋风除尘器+水沫除尘+双碱法脱硫”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抽风机由25m高排气筒排出,监测结果表明导热炉排气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和林格曼烟气黑度均满足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即颗粒物≤50mg/m³,二氧化硫≤300 mg/m³,氮氧化物≤300 mg/m³,烟气黑度(格林曼黑度)≤1级,烟囱高度不得低于25米。导热炉“旋风除尘器+水沫除尘+双碱法脱硫”装置处理效率:颗粒物79.7%~80.8%,二氧化硫84.1%~84.4%,氮氧化物54.4~54.8。 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生产过程中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沥青烟气、TOVC废气及苯并芘。经过“集气罩+油喷淋+静电除尘+过滤+水喷淋”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抽风机由30m高排气筒排出监测结果表明卷材车间废气沥青烟、苯并芘、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要求。即:有组织排放沥青烟≤40mg/m3,排放速率≤0.8kg/h,苯≤12mg/m3,排放速率≤1.9kg/h,甲苯≤40mg/m3,排放速率≤11.6kg/h、二甲苯≤70mg/m3,排放速率≤3.8kg/h,非甲烷总烃≤120mg/m3,排放速率≤35kg/h,苯并芘≤0.3×10-3mg/m3,排放速率≤0.1875×10-3kg/h,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25米; SBS卷材车间撒砂机粉尘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烟囱排放,监测结果表明:验收期间,撒砂机排气口粉尘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要求。即:颗粒物≤120mg/m3,排放速率≤3.5kg/h,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 涂料车间加料口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监测结果表明,排气口粉尘排放浓度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要求。即:颗粒物≤120mg/m3,排放速率≤3.5kg/h,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 (2)无组织废气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苯、甲苯、二甲苯均未检出,颗粒物(TSP)、苯并芘、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要求。即:无组织排放苯并芘≤0.008ug/m³,苯≤0.40mg/m³,甲苯≤2.4mg/m³,二甲苯≤1.2mg/m³,非甲烷总烃≤4.0mg/m³,颗粒物≤1.0mgm³。 (3)厨房油烟 项目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处理后高空外排。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气污染物经过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废气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4.1.3 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泵、空压机、风机、胶体磨等产生噪声的设备,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厂界1m处噪声值满足GB12348-2008《工厂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1.4 固废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1)一般固废包括生活垃圾、边角料、废品、撒砂机及涂料车间收尘灰、直线筛筛上物、水沫除尘收尘渣及炉渣。 ①卷材车间边角料、废品属,经过收集后由供应商负责回收。 ②撒砂机及涂料车间收尘灰经收集后循环利用。 ③直线筛筛上物集中收集后由供应商负责收回。 ④水沫除尘收尘渣、炉渣定期由水泥厂拉走作水泥混合材料。 ⑤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进入污水站内的干化池,脱水至60%后与生活垃圾一同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危险废物包括①化工原料包装物,②废沥青油,③阻根剂包装桶,④废油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集中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处置。 综上所诉,项目固体废弃物处置率为100%。 4.1.5 已批复总体结论 东方雨虹昆明风行防水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自立项到投入生产的全过程,基本能够执行环保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和建议;设施运转正常;管理措施得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环保管理要求。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区内废水、废气和噪声等各类污染物经过相应的处理措施后都能达到相关的排放要求;项目总量控制均已达到环评及其批复的要求;固体废弃物已按照环评及批复中的对策措施进行了有效控制,各环保设施均正常稳定运行。 4.2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2011年3月云南省设计院受委托编制了《东方雨虹昆明风行防水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称为“报告表”),并于2011年6月取得批复(昆环保复[2011]236号),环评批复内容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宁市工业园区禄脿片区,占地面积800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5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9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厂房、库房、研发中心及办公楼、宿舍、食堂、污水处理站等相关配套设施。设置SBS卷材生产线2条、防水涂料生产线和内外墙涂料生产线各1条、JS 水泥基防水涂料业(内外墙涂料 )生产 线1条、JS 水泥基废水涂料粉料生产线1条。项目建成后年产SBS改性沥青卷材2000万平方 米、防水涂料2万吨、内外墙涂料3万吨。 根据《报告表》所述工程内容、规模、功能以及环保对策措施,同意《报告表》结论。 二、项目应建设完善的“雨污分流”排水系统。并与区域市政排水管网相衔接,食堂废水应经隔油沉渣预处理。规范设置排污口,并设立明显标志。 项目建成后,废水经处理水质达 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 A 标,即:CODcr≤50mg /L、SS≤l0mg /L、动植物油≤lmg /L、 氨氮≤5mg /L 、磷酸盐(以磷计)≤lmg /L后方可外排。 施工现场应设置拦水、截水、排水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的废水应采取沉淀等处理措施后回用。 三、项目应采取有效的废气治理措施,熔融沥青、胎基浸涂加热、撒砂、原料加工、粉料包装等工序外排废气应达到GB16297- 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即:有组织排放沥青烟≤40mg/m³, 排放速率≤0. 8kg/h,苯≤12mg/m³ ,排放速率≤1. 9kg/h,甲苯≤40mg/m³,排放速率≤11. 6kg /h ,二甲苯≤70mg/m³,排放速率≤3.8kg/h ,非甲烷总烃≤120mg/m³,排放速率≤35kg/h,苯并芘≤0.3×10-3mg/m³, 排放速率≤0. 187 5×10-3mg/m³, 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25米 ;颗粒物≤120mg/m³,排放速率≤3. 5kg/h,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无组织排放苯并芘≤0. 008 µg/m³ ,苯≤0. 40mg /m³, 甲苯≤2.4mg/m³,二甲苯≤1. 2mg/m³ ,非甲烷总烃≤4.0mg/m³, 颗粒物≤1.0mg/m³ ,沥青烟不得有明显无组织排放。 导热炉外排废气应达到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Ⅱ时段)二级标准,即:二氧化硫≤900mg/m³,烟尘≤200mg/m³,林格曼黑度≤1级,氮氧化物参照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执行,即:氮氧化物≤240mg/m³,排放速率≤2.85kg/h,烟囱高度不得低于25m。 食堂厨房燃料应使用清洁能源,油烟须经净化处理,外排烟气应符合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的规定,即:允许排放浓度≤2. 0mg/m³, 排放高度参照该标准执行。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施工时产生的扬尘和施工机械排放的燃油烟气,施工现场、运输车辆应采取有效的防治扬尘措施,排放的废气应符合GB16297-199 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 ,减少对环境敏感点的扬尘污染。 四、泵、空压机、风机、胶体磨等产生噪声的设备及场所应采取隔声降噪措施项目界外1米处的噪声值应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标准,即:昼间小于65分贝,夜间小于55分贝。 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各类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 GB12523 - 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禁止夜间(2 2 : 0 0至次日6 : 0 0)进行建筑施工作业 。 五、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分类收集、 综合利用。卷材车间边角料、废 品、废活性炭等废危险废弃物应妥善收集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应 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食堂活水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施工产生的建筑固体废弃物应按规定收集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 ,不得随意堆放及倾倒 。 禁止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及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餐饮具 。 6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 :废水 0. 741万吨/年、 CODcr O. 37 吨/年 、氨氮0. 03吨/年、磷酸盐0. 003吨/年;二氧化硫 32 吨/年 、氮氧化物 6. 4 吨/年。其中,二氧化硫4.5吨由老厂带入,27. 5吨需通过市场交易取得。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指标未购买前,项目不得投入生产。 七、制定风险应急预案,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原辅料及生产设备的管 理,防止风险事故发生。 八、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有关规定,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安宁市环保局办理建筑噪声的排污申报手续 。 因施工工艺需要夜间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向安宁市环保局登记备案,于连续施工之曰l天前公告附近居民和单位 。 九、《报告表》应当作为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建设及运行管理的依据,项目应认真落实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环保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入使用。 严格遵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 》,项目竣工后, 经我局批准方可投入试运行。试运行三个月内须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进行验收监测 ,环保设施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 十、项目的性质、规模 、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 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变动的,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自本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项目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十一 、依法到发改、工信 、国土、规划、住建、水务等部门办理其它相关手续 。 2015年5月19日委托重庆浩力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承担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的编制。于2015年10月15日取得了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环境保护局关于东方雨虹昆明风行防水材料基地环境影响补充报告的复函,补充报告批复如下: 一、2012年7月10日,你公司报批的《东方雨虹昆明风行防水材料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经昆明市环境保护局以昆环保复〔2011〕236号准予行政许可。建设内容为:在安宁市工业园区禄脿片区建设生产厂房、库房、研发中心及办公楼 、宿舍、食堂、污水处理站等设施,设置SBS卷材生产线2条 、防水材料生产线和内外墙涂料生产线各1条、JS水泥基防水涂料生产线1条、JS水泥基废水涂料粉料生产线1条。 二 、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实际建设内容较原《报告表》发生了变化 :卷材车间废气处理方式由原“2 套抽风机+套管冷凝+高效吸滤式油烟净化器+石粉吸附+电除尘器+25m 排气筒”变更为“1 套集气罩+油喷淋+静电除尘+过滤+水喷淋+30m排气筒”;导热炉废气在原“一套旋风除尘器+水沫除尘+抽风机十25m排气筒”处理方式的基础上,新增 1 套双碱法脱硫装置;沥青储罐由5个变更为7个 ,总容积为不变;事故收集池容积由500立方米变 更为200立方米;危废暂存间未建设。 三、针对上述变更情况,你公司委托重庆浩力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 了《补充报告》,对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变化进行论证分析。依据《补充报告》结论,项目变更后 ,卷材车间外排废气可达《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2二标准,导热炉外排废气可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13271-2014)表2标准,项目废水不外排 ,固体废物经鉴别不属于危险废物并得到妥善处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原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要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较《报告表》中核算的排放量有所削减。据此,我局同意该项目变更。 四 、项目建设过程中,你公司须严格落实《补充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待项目全部建设完成后,你公司须按照有关规定 ,及时向我局 申请试运行,试运行期间须委托有资质的监测部门进行验收监测 ,环保设施经 我局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4.3 项目实际建设与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4.3.1 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经现场踏看及竣工验收监测,工程实际运行过程,满足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详细对照情况见表4.3-1。 表4.3-1 环评批复对策措施实际的落实情况
表4.3-2 环评及补充报告中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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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云南环绿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竣工验收监测,提供可靠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5.1 监测分析方法、监测仪器、设备编号 按环境要素说明各项监测因子监测分析方法名称、方法标准号或方法来源、分析方法的最低检出限。 表5.1-1 监测分析方法一览表
5.2人员资质 本项目委托有资质单位(云南环绿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竣工验收监测,现场监测人员以及实验室检测分析人员经过考核并持有上岗证书。 5.3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本项目委托云南环绿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由其承担的监测工作的质量保证。严格按照云南环绿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监测人员均经过考核并持有监测上岗证;所有监测仪器经过定期检定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现场噪声监测仪器使用前经过校准。监测数据严格实行原始记录校核,监测报告进行校核、审核、审定的三级审核要求。 同时,为了确保验收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完整性、准确性、精密性和可比性,对监测的全过程(包括布点、采样、样品保存和运输、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等)进行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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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废水监测内容 本次二期工程验收内容为:新增第二条SBS卷材生产线及配套环保设施、燃气导热油炉及其配套设施进行验收。二期建成后,未新增员工,无生活废水量增加;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处置措施均与一期已验收内容一致,未发生改变,因此二期不再对原有已验收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检测。 6.2 废气监测内容 项目二期建成后,与之相关大气污染物为导热油炉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含CO)、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卷材车间废气(沥青烟气、TOVC废气及苯并芘)、卷材车间撒砂机废气(颗粒物)。其中导热油炉燃烧废气待《昆明风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导热油炉煤改气技术改造项目》取得批复后,燃气导热油炉将单独开展《昆明风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导热油炉煤改气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此次验收不包含此部分内容。 本次验收在:卷材车间(活性炭吸收串联除尘系统)废气排放口(2#)、卷材车间撒砂机(布袋式脉冲除尘器)废气排放口(3#),设置2个检测点位;检测2天,每天检测3次。 同时,在下风向厂界外共2个检测点位,对无组织颗粒物、苯并芘、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连续检测2天,每天3次。 6.3 噪声监测内容 本次验收监测分别在项目厂界东、南、西、北侧界外1米处各设置一个噪声监测点位。连续检测2天,昼夜间各检测1次。监测内容见表6.3-1。 表6.3-1 厂界噪声监测内容一览表
6.4 固(液)体废物监测 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委托相关企业处置,处置率100%,无需监测。 6.5 环境质量监测 不涉及对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进行环境质量监测的内容,故无环境质量监测要求。 6.6 验收监测布点图 本次验收,监测布点图如下
图6.6-1 监测布点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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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9】150 号)《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的要求,监测时工况稳定、生产负荷必须达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下进行监测,以保证数据的真实、可靠性;对无法短期调整工况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 75%或 75%以上负荷的建设项目中,投入运行后确实无法短期调整工况满足设计生产能力的 75%或 75%以上的部分,验收监测应在主体工程运行稳定、应运行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条件下进行,对运行的环境保护设施和尚无污染负荷部分的环保设施,验收监测采取注明实际监测工况与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云南环绿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分别于2018年04月26日至27日对项目进行了废气、噪声的监测。经现场环境检查和工况检查,环保设施均按设计要求建设完成并正常运行。监测期间工况见表7.1-1。 表7.1-1 验收监测期间产量核实及工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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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验收监测结果 7.2.1 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1)废气监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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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 卷材车间有机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位置 |
污染物 |
监测 项目 |
监测 日期 |
监测结果 |
执行标准限值 |
达标 情况 |
排气筒高度(m) |
||||||
1 |
2 |
3 |
4 |
5 |
6 |
均值 |
|||||||
卷材车间(活性炭吸收串联除尘系统)废气排放口 |
非甲烷总烃 |
标况流量m3/h |
4.26~4.27 |
20871 |
23440 |
22001 |
20562 |
23027 |
23282 |
22197.17 |
/ |
/ |
30m |
实测浓度mg/m3 |
2.54 |
3.34 |
4.35 |
4.13 |
3.87 |
3.26 |
3.582 |
/ |
/ |
||||
排放浓度mg/m3 |
2.54 |
3.34 |
4.35 |
4.13 |
3.87 |
3.26 |
3.582 |
120 |
达标 |
||||
排放速率kg/h |
0.053 |
0.078 |
0.096 |
0.085 |
0.089 |
0.076 |
0.08 |
35 |
达标 |
||||
苯 |
标况流量m3/h |
4.26~4.27 |
22298 |
18841 |
21742 |
23027 |
22913 |
19944 |
21460.83 |
/ |
/ |
||
实测浓度mg/m3 |
3.39 |
2.32 |
3.21 |
3.24 |
4.03 |
2.89 |
3.18 |
/ |
/ |
||||
排放浓度mg/m3 |
3.39 |
2.32 |
3.21 |
3.24 |
4.03 |
2.89 |
3.18 |
12 |
达标 |
||||
排放速率kg/h |
0.076 |
0.044 |
0.070 |
0.075 |
0.092 |
0.058 |
0.069 |
1.9 |
达标 |
||||
甲苯 |
标况流量m3/h |
4.26~4.27 |
22298 |
18841 |
21742 |
23027 |
22913 |
19944 |
21460.83 |
/ |
/ |
||
实测浓度mg/m3 |
5.13 |
4.87 |
4.32 |
4.25 |
4.76 |
5.12 |
4.742 |
/ |
/ |
||||
排放浓度mg/m3 |
5.13 |
4.87 |
4.32 |
4.25 |
4.76 |
5.12 |
4.742 |
40 |
达标 |
||||
排放速率kg/h |
0.114 |
0.092 |
0.094 |
0.098 |
0.109 |
0.102 |
0.102 |
11.6 |
达标 |
||||
二甲苯 |
标况流量m3/h |
4.26~4.27 |
22298 |
18841 |
21742 |
23027 |
22913 |
19944 |
21460.83 |
/ |
/ |
||
实测浓度mg/m3 |
6.33 |
6.81 |
5.78 |
6.45 |
5.81 |
6.27 |
6.242 |
/ |
/ |
||||
排放浓度mg/m3 |
6.33 |
6.81 |
5.78 |
6.45 |
5.81 |
6.27 |
6.242 |
70 |
达标 |
||||
排放速率kg/h |
0.141 |
0.128 |
0.126 |
0.149 |
0.133 |
0.125 |
0.134 |
3.8 |
达标 |
||||
沥青烟 |
标况流量m3/h |
4.26~4.27 |
20871 |
23440 |
22001 |
20562 |
23027 |
23282 |
22197.17 |
/ |
/ |
||
实测浓度mg/m3 |
10.6 |
10.3 |
11.6 |
12.6 |
10.3 |
11.7 |
11.183 |
/ |
/ |
||||
排放浓度mg/m3 |
10.6 |
10.3 |
11.6 |
12.6 |
10.3 |
11.7 |
11.183 |
40 |
达标 |
||||
排放速率kg/h |
0.221 |
0.241 |
0.255 |
0.259 |
0.237 |
0.272 |
0.248 |
0.8 |
达标 |
||||
苯并芘 |
标况流量m3/h |
4.26~4.27 |
22298 |
18841 |
21742 |
32027 |
22913 |
19944 |
22960.83 |
/ |
/ |
||
实测浓度mg/m3 |
18×10-6 |
22×10-6 |
25×10-6 |
24×10-6 |
27×10-6 |
22×10-6 |
23×10-6 |
/ |
/ |
||||
排放浓度mg/m3 |
18×10-6 |
22×10-6 |
25×10-6 |
24×10-6 |
27×10-6 |
22×10-6 |
23×10-6 |
0.30×10-3 |
达标 |
||||
排放速率kg/h |
4.01×10-7 |
4.14×10-7 |
5.44×10-7 |
7.69×10-7 |
6.19×10-7 |
4.39×10-7 |
5.31×10-7 |
0.1875×10-3 |
达标 |
||||
备注 |
1、监测结果表明:验收期间卷材车间恶臭异味吸收塔排气口沥青烟、苯并芘、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均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要求,即:有组织排放沥青烟≤40mg/m3,排放速率≤0.8kg/h,苯≤12mg/m3,排放速率≤1.9kg/h,甲苯≤40mg/m3,排放速率≤11.6kg/h、二甲苯≤70mg/m3,排放速率≤3.8kg/h,非甲烷总烃≤120mg/m3,排放速率≤35kg/h,苯并芘≤0.3×10-3mg/m3,排放速率≤0.1875×10-3kg/h,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25米; 2、以上数据来源于云南环绿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HL20180419011号); 3、监测期间生产正常,生产负荷>75%,满足验收监测工况要求。 |
表7.2-2 卷材车间撒砂机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位置 |
污染物 |
监测 项目 |
监测 日期 |
监测结果 |
执行标准限值 |
达标 情况 |
排气筒高度(m) |
||||||
1 |
2 |
3 |
4 |
5 |
6 |
均值 |
|||||||
卷材车间撒砂机(布袋式脉冲除尘器)废气排放口 |
颗粒物 |
标况流量m3/h |
4.26~4.27 |
4009 |
3882 |
3851 |
3895 |
3915 |
3919 |
3911.833 |
/ |
/ |
15m |
实测浓度mg/m3 |
0.695 |
1.20 |
1.45 |
1.43 |
0.949 |
1.66 |
1.231 |
/ |
/ |
||||
排放浓度mg/m3 |
0.695 |
1.20 |
1.45 |
1.43 |
0.949 |
1.66 |
1.231 |
120 |
达标 |
||||
排放速率kg/h |
0.003 |
0.005 |
0.006 |
0.006 |
0.004 |
0.007 |
0.005 |
3.5 |
达标 |
||||
备注 |
1、监测结果表明:验收期间卷材车间撒砂机排气口颗粒物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要求,即:颗粒物≤120mg/m³,排放速率≤3.5kg/h,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 2、以上数据来源于云南环绿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HL20180419011号); 3、监测期间生产正常,生产负荷>75%,满足验收监测工况要求。 |
表7.2-3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污染源 |
监测 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 日期 |
监测结果 |
执行标准限值mg/m3 |
是否达标 |
||||||
1 |
2 |
3 |
4 |
5 |
6 |
周界外 最大浓度 mg/m3 |
||||||
生产 车间 |
下风向1# |
颗粒物 |
4.26 ~ 4.27 |
0.089 |
0.138 |
0.114 |
0.089 |
0.114 |
0.091 |
0.138 |
≤1.0 |
达标 |
苯并芘 |
1.8×10-3L |
1.8×10-3L |
1.8×10-3L |
1.8×10-3L |
1.8×10-3L |
1.8×10-3L |
1.8×10-3L |
≤0.08 |
达标 |
|||
非甲烷总烃 |
0.5 |
0.62 |
0.56 |
0.72 |
0.75 |
0.66 |
0.75 |
≤1.0 |
达标 |
|||
苯 |
0.0005L |
0.0005L |
0.0005 |
0.0005 |
0.0005L |
0.0005 |
0.0005 |
≤0.4 |
达标 |
|||
甲苯 |
0.0006 |
0.0005 |
0.0007 |
0.0008 |
0.0007 |
0.0008 |
0.0008 |
≤2.4 |
达标 |
|||
二甲苯 |
0.0005L |
0.0006 |
0.0005 |
0.0005 |
0.0006 |
0.0007 |
0.0007 |
≤1.2 |
达标 |
|||
下风向2# |
颗粒物 |
4.26 ~ 4.27 |
0.156 |
0.138 |
0.182 |
0.2 |
0.16 |
0.182 |
0.2 |
≤1.0 |
达标 |
|
苯并芘 |
1.8×10-3L |
1.8×10-3L |
1.8×10-3L |
1.8×10-3L |
1.8×10-3L |
1.8×10-3L |
1.8×10-3L |
≤0.08 |
达标 |
|||
非甲烷总烃 |
0.92 |
0.85 |
0.88 |
0.93 |
0.94 |
0.96 |
0.96 |
≤1.0 |
达标 |
|||
苯 |
0.0016 |
0.0023 |
0.0037 |
0.002 |
0.0026 |
0.0032 |
0.0037 |
≤0.4 |
达标 |
|||
甲苯 |
0.0032 |
0.0025 |
0.0048 |
0.0052 |
0.0031 |
0.0049 |
0.0052 |
≤2.4 |
达标 |
|||
二甲苯 |
0.0069 |
0.0117 |
0.0126 |
0.0105 |
0.0112 |
0.0103 |
0.0126 |
≤1.2 |
达标 |
|||
备注 |
1、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企业无组织废气排放均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要求,即:苯并芘≤0.008ug/m3,苯≤0.40mg/m3,甲苯≤2.4mg/m3,二甲苯≤1.2mg/m3,非甲烷总烃≤4.0mg/m3,颗粒物≤1.0mg/m3; 2、以上数据来源于云南环绿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HL20180419011号); 3、监测期间生产正常,生产负荷>75%,满足验收监测工况要求。 |
(2)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表7.2-4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表
(3)固(液)体废物检查结果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1)一般固废包括生活垃圾、边角料、废品、撒砂机及涂料车间收尘灰、直线筛筛上物、水沫除尘收尘渣。 ①卷材车间边角料、废品属,经过收集后由供应商负责回收。 ②撒砂机及涂料车间收尘灰经收集后循环利用。 ③直线筛筛上物集中收集后由供应商负责收回。 ④水沫除尘收尘渣定期由水泥厂拉走作水泥混合材料。 ⑤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进入污水站内的干化池,脱水至60%后与生活垃圾一同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危险废物包括①化工原料包装物,②废沥青油,③阻根剂包装桶,④废油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集中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处置。 综上所诉,项目固体废弃物处置率为100%,均得到妥善处理。 (4)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结果 项目燃气导热油炉将单独开展《昆明风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导热油炉煤改气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此次验收不包含此部分内容,因此导热油炉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不纳入本报告进行核算。 项目的二期验收涉及总量控制污染因子排放总量核算见下表: 表7.2-5 项目污染物总量核算一览表
7.2.2 环保设施去除效率监测结果 无相关要求。 7.2.3 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废水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废气和噪声等各类污染物经过相应的处理措施后都能达到相关的排放要求;固废进行妥善处置;昼夜间噪声满足达标排放要求。综上所述,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对周边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也无明显影响。
|
8.1 验收监测结论 (1)废水 本次二期工程验收内容为:新增第二条SBS卷材生产线及配套环保设施、燃气导热油炉及其配套设施进行验收。二期建成后,未新增员工,无生活废水量增加;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处置措施均与一期已验收内容一致,未发生改变,满足要求。 (2)废气 监测结果表明: 卷材车间恶臭异味吸收塔排气口沥青烟、苯并芘、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均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要求,即:有组织排放沥青烟≤40mg/m³,排放速率≤0.8kg/h,苯≤12mg/m³,排放速率≤1.9kg/h,甲苯≤40mg/m³,排放速率≤11.6kg/h、二甲苯≤70mg/m³,排放速率≤3.8kg/h,非甲烷总烃≤120mg/m³,排放速率≤35kg/h,苯并芘≤0.3×10-3mg/m³,排放速率≤0.1875×10-3kg/h; 卷材车间撒砂机排气口颗粒物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要求,即:颗粒物≤120mg/m³,排放速率≤3.5kg/h; 无组织废气排放均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要求,即:苯并芘≤0.008ug/m³,苯≤0.40mg/m³,甲苯≤2.4mg/m³,二甲苯≤1.2mg/m³,非甲烷总烃≤4.0mg/m³,颗粒物≤1.0mg/m³。 综上所述,项目废气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满足项目环评及批复要求。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泵、空压机、风机、胶体磨等产生噪声的设备,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厂界1m处噪声值满足GB12348-2008《工厂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体废弃物验收结论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1)一般固废包括生活垃圾、边角料、废品、撒砂机及涂料车间收尘灰、直线筛筛上物、水沫除尘收尘渣及炉渣。 ①卷材车间边角料、废品属,经过收集后由供应商负责回收。 ②撒砂机及涂料车间收尘灰经收集后循环利用。 ③直线筛筛上物集中收集后由供应商负责收回。 ④水沫除尘收尘渣、炉渣定期由水泥厂拉走作水泥混合材料。 ⑤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进入污水站内的干化池,脱水至60%后与生活垃圾一同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危险废物包括①化工原料包装物,②废沥青油,③阻根剂包装桶,④废油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集中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处置。 综上所诉,项目固体废弃物处置率为100%。。 (5)总量控制指标验收结论 项目的污染物废水、废气、固废排放总量核算见下表: 表8.1-1 项目污染物总量核算一览表
综上,项目总量未超过环评中总量要求。
(6)工况验收结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38号)《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监测时工况稳定、生产负荷必须达75%以上(项目工况为100%)、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下进行监测,以保证数据的真实、可靠性。本次验收检测期间满足工况要求。监测期间项目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监测数据有效。 8.2 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废水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废气和噪声等各类污染物经过相应的处理措施后都能达到相关的排放要求;固废进行妥善处置;昼夜间噪声满足达标排放要求。综上所述,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对周边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也无明显影响。 8.3 验收总结论 东方雨虹昆明风行防水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自立项到投入生产的全过程,基本能够执行环保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和建议;设施运转正常;管理措施得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环保管理要求。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区内废水、废气和噪声等各类污染物经过相应的处理措施后都能达到相关的排放要求;项目总量控制均已达到环评及其批复的要求;固体废弃物已按照环评及批复中的对策措施进行了有效控制,各环保设施均正常稳定运行。综上所述该项目具备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建议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8.4 建议 (1)进一步做好各项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 (2)进一步的健全完善环保管理规章制度,主要有:根据环境管理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更为合适的环境管理办法 (3)严格执行企业自身制定的环境管理办法,加强管理、工艺控制,加强职工环境保护教育,提高环境保护意识。 (4)加强对废气治理设施的管理维护,严防事故排放。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昆明风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东方雨虹昆明风行防水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
建设地点 |
安宁市禄脿街道办事处安丰营村委会上禄脿村民小组 |
|||||||||||||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防水建筑材料制造 |
建设性质 |
√新建 □ 改扩建 □技术改造 |
项目厂区中心经度/纬度 |
经度:102.277082 纬度:24.959565 |
||||||||||||||
设计生产能力 |
年生产SBS改性沥青卷材2000万m2、防水涂料2万吨、内外墙涂料3万吨 |
实际生产能力 |
年生产SBS改性沥青卷材2000万m2、防水涂料2万吨、内外墙涂料3万吨 |
环评单位 |
云南省设计院/ 重庆浩力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昆明市环境保护局 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环境保护局(补充报告) |
审批文号 |
昆环保复[2011]236号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
开工日期 |
2013年7月 |
竣工日期 |
2016.1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2016.10.12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530181216575604L157Y |
||||||||||||||
验收单位 |
昆明风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云南环绿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时工况 |
正常 |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3150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832 |
所占比例(%) |
2.61 |
||||||||||||||
实际总投资 |
3150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832 |
所占比例(%) |
2.61 |
||||||||||||||
废水治理(万元) |
38 |
废气治理(万元) |
360 |
噪声治理(万元) |
5 |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
5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300 |
其他(万元) |
124 |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
年平均工作时 |
7200 |
||||||||||||||
运营单位 |
昆明风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530102346723265B |
验收时间 |
2018.8 |
||||||||||||||
污染 物排 放达 标与 总量 控制(工 业建 设项 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 放量(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生量(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
排放增减量(12) |
||||||
废水 |
|
|
|
|
|
|
|
|
|
|
|
|
|||||||
化学需氧量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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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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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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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氨氮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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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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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油类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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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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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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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废气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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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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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氧化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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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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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尘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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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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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工业粉尘 |
|
|
|
|
|
|
|
|
|
|
|
|
|||||||
氮氧化物 |
|
|
|
|
|
|
|
|
|
|
|
|
|||||||
工业固体废物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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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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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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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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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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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 (4)-(5)-(8)- (11) +(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
东方雨虹昆明风行防水材料生产基地项目(二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 7月10 日,昆明风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根据《东方雨虹昆明风行防水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组织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方雨虹昆明风行防水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占地面积334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500平方米。绿化面积9405平方米,绿化率达28%,项目总投资3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32万元,占总投资的2.64%。
项目一期(已完成验收):建设SBS卷材生产线1条、防水材料生产线和内外墙涂料生产线各1条、JS水泥基防水涂料生产线1条、JS水泥基废水涂料粉料生产线1条。年生产SBS改性沥青卷材1000万m2、防水涂料2万吨、内外墙涂料3万吨。环保工程包括:污水处理站1座(处理能力为12m3/d)、卷材车间废气治理设备(1套集气罩+油喷淋+静电除尘+过滤+水喷淋+30m排气筒)1套、导热炉废气治理设备(一套旋风除尘器+水沫除尘+双碱法脱硫装置+抽风机+25m高排气筒)1套、隔声装置、事故收集池200m3、化粪池、隔油池、垃圾箱、固体废物暂存间等。
项目二期(本次验收内容):建设了第二条SBS卷材生产线及其配套环保设施,年生产SBS改性沥青卷材1000万m2;同时,拆除现有燃煤导热油炉,利用现有燃煤锅炉房建筑,保留建筑原有结构,不增加新的建筑面积。在锅炉房内新建1台燃气导热油炉(有机热载体炉型号YY(Q)W-4100Y(Q)),并配套建设附属设施及燃气管网。
两期共计建设SBS卷材生产线2条、防水材料生产线和内外墙涂料生产线各1条、JS水泥基防水涂料生产线1条、JS水泥基废水涂料粉料生产线1条。年生产SBS改性沥青卷材2000万㎡、防水涂料2万吨、内外墙涂料3万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东方雨虹昆明风行防水材料生产基地项目为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投资备案[2010]168号文批准备案的项目,2011年3月云南省设计院受委托编制了《东方雨虹昆明风行防水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称为“报告表”),并于2011年6月取得批复(昆环保复[2011]236号)。昆明风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取得报告表批复后,开始投入该项目的建设,于2013年7月正式动工。由于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实际内容与环评情况发生了变化,建设单位于2015年5月19日委托重庆浩力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承担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的编制。于2015年10月15日取得了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环境保护局关于东方雨虹昆明风行防水材料基地环境影响补充报告的复函。
2016年1月,昆明风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昆明市环境监测中心对东方雨虹昆明风行防水材料基地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内容为:项目建设的SBS卷材生产线1条、防水材料生产线和内外墙涂料生产线各1条、JS水泥基防水涂料生产线1条、JS水泥基防水涂料粉料生产线1条。年生产SBS改性沥青卷材1000万㎡、防水涂料2万吨、内外墙涂料3万吨及项目生产厂房、库房、研发中心及办公楼、宿舍、食堂、污水处理站等相关环保配套措施。目前已完成一期验收,取得排污许可证。
排污许可证申领至今按时进行年检。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及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3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82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2.76%。
(四)验收范围
一期已验收部分不属于本次验收的内容。本次验收范围为项目二期工程:二期建设了第二条SBS卷材生产线及其配套环保设施,年生产SBS改性沥青卷材1000万m2;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工程实际建设情况,参照《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 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 号,2015.6.4)中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进行核查,核查结果表明:工程实际建设内容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二期工程不涉及新增废水产生;
(二)废气
项目生产线为密闭系统,设计中在各产污点设置集气罩,并设置了2台风抽风机对各产生点产生的废气进行抽取,沥青烟经“集气罩+油喷淋+静电除尘+过滤+水喷淋”装置净化后与一期SBS卷材生产线沥青烟气及TVOC废气共用1根30米烟囱排放。
撒砂机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在撒砂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扬尘,设计中在产污点设置集气罩,并设置了1台抽风机对粉尘产生点进行抽风,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一期SBS卷材生产线撒砂机共用1根15米烟囱排放。
目热源为导热油炉供给。导热油炉供热用天然气作燃料,燃烧过程中会产生烟尘、NOx和SO2。由于天然气为清洁能源,因此燃烧废气经13.5m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建设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中机械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中水处理站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和厂界绿化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1)一般固废包括生活垃圾、边角料、废品、撒砂机及涂料车间收尘灰、直线筛筛上物、水沫除尘收尘渣及炉渣。
= 1 \\* GB3 \\* MERGEFORMAT ①卷材车间边角料、废品属,经过收集后由供应商负责回收。
= 2 \\* GB3 \\* MERGEFORMAT ②撒砂机及涂料车间收尘灰经收集后循环利用。
= 3 \\* GB3 \\* MERGEFORMAT ③直线筛筛上物集中收集后由供应商负责收回。
= 4 \\* GB3 \\* MERGEFORMAT ④水沫除尘收尘渣、炉渣定期由水泥厂拉走作水泥混合材料。
= 5 \\* GB3 \\* MERGEFORMAT ⑤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进入污水站内的干化池,脱水至60%后与生活垃圾一同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危险废物包括: = 1 \\* GB3 \\* MERGEFORMAT ①化工原料包装物, = 2 \\* GB3 \\* MERGEFORMAT ②废沥青油, = 3 \\* GB3 \\* MERGEFORMAT ③阻根剂包装桶, = 4 \\* GB3 \\* MERGEFORMAT ④废油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集中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处置。
综上所诉,项目固体废弃物处置率为100%。
(五)辐射
不涉及。
(六)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无。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无要求。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本次二期工程验收内容为:新增第二条SBS卷材生产线及配套环保设施、燃气导热油炉及其配套设施进行验收。二期建成后,未新增员工,无生活废水量增加;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处置措施均与一期已验收内容一致,未发生改变,满足要求。
2.废气
监测结果表明:
验收期间导热炉排气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和林格曼烟气黑度均满足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即:颗粒物≤20mg/m³,二氧化硫≤50 mg/m³,氮氧化物≤200 mg/m³,烟气黑度(格林曼黑度)≤1级;
卷材车间恶臭异味吸收塔排气口沥青烟、苯并芘、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均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要求,即:有组织排放沥青烟≤40mg/m³,排放速率≤0.8kg/h,苯≤12mg/m³,排放速率≤1.9kg/h,甲苯≤40mg/m³,排放速率≤11.6kg/h、二甲苯≤70mg/m³,排放速率≤3.8kg/h,非甲烷总烃≤120mg/m³,排放速率≤35kg/h,苯并芘≤0.3×10-3mg/m³,排放速率≤0.1875×10-3kg/h;
卷材车间撒砂机排气口颗粒物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要求,即:颗粒物≤120mg/m³,排放速率≤3.5kg/h;
无组织废气排放均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要求,即:苯并芘≤0.008ug/m³,苯≤0.40mg/m³,甲苯≤2.4mg/m³,二甲苯≤1.2mg/m³,非甲烷总烃≤4.0mg/m³,颗粒物≤1.0mg/m³。
综上所述,项目废气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满足项目环评及批复要求。
3.厂界噪声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厂界外各测点昼间、夜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1)一般固废包括生活垃圾、边角料、废品、撒砂机及涂料车间收尘灰、直线筛筛上物、水沫除尘收尘渣及炉渣。
= 1 \\* GB3 \\* MERGEFORMAT ①卷材车间边角料、废品属,经过收集后由供应商负责回收。
= 2 \\* GB3 \\* MERGEFORMAT ②撒砂机及涂料车间收尘灰经收集后循环利用。
= 3 \\* GB3 \\* MERGEFORMAT ③直线筛筛上物集中收集后由供应商负责收回。
= 4 \\* GB3 \\* MERGEFORMAT ④水沫除尘收尘渣、炉渣定期由水泥厂拉走作水泥混合材料。
= 5 \\* GB3 \\* MERGEFORMAT ⑤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进入污水站内的干化池,脱水至60%后与生活垃圾一同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危险废物包括 = 1 \\* GB3 \\* MERGEFORMAT ①化工原料包装物, = 2 \\* GB3 \\* MERGEFORMAT ②废沥青油, = 3 \\* GB3 \\* MERGEFORMAT ③阻根剂包装桶, = 4 \\* GB3 \\* MERGEFORMAT ④废油。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集中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处置。
综上所诉,项目固体废弃物处置率为100%。
5.辐射
不涉及。
6.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的污染物废水、废气、固废排放总量核算见下表:
表1 项目污染物总量核算一览表
污染物 类别 |
项目 |
总量核算(t/a) |
总量控制(t/a) |
控制结果 |
|
实际排放量 |
环评要求 |
审查意见要求 |
|||
废气 |
二氧化硫 |
0 |
32 |
/ |
满足 |
氮氧化物 |
2.132 |
6.4 |
/ |
满足 |
|
生产废水 |
废水量 |
0 |
7410 |
/ |
满足 |
化学需氧量 |
0 |
0.37 |
/ |
满足 |
|
磷酸盐 |
0 |
0.003 |
/ |
满足 |
|
固体废物 |
一般固废 |
100%处置率 |
100%处置率 |
100%处置率 |
满足 |
综上,项目总量未超过环评中总量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废水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废气和噪声等各类污染物经过相应的处理措施后都能达到相关的排放要求;固废进行妥善处置;昼夜间噪声满足达标排放要求。综上所述,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对周边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也无明显影响。
六、验收结论
东方雨虹昆明风行防水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自立项到投入生产的全过程,基本能够执行环保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和建议;设施运转正常;管理措施得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环保管理要求。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区内废水、废气和噪声等各类污染物经过相应的处理措施后都能达到相关的排放要求;项目总量控制均已达到环评及其批复的要求;固体废弃物已按照环评及批复中的对策措施进行了有效控制,各环保设施均正常稳定运行。综上所述该项目具备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建议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七、后续要求
项目后期运营过程中,加强污染设施维护保养,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昆明风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2018年 7月10 日